目 前 , 在 美 國 已 經 確 定 的 乳 癌 危 險 因 子 包 括 : 初 潮 年 齡 、 初 次 分 娩 年 齡 、 停 經 年 齡 、 乳 癌 家 族 史 、 良 性 乳 房 腫 瘤 病 史 及 停 經 後 過 度 肥 胖 等 。
日 前 美 國 針 對 300 位 平 均 年 齡 43 歲 的 乳 癌 病 人 與 300 位 年 齡 相 仿 的 正 常 婦 女 作 對 照 研 究 調 查 , 發 現 罹 患 乳 癌 的 高 危 險 群 為 :
- 高 教 育 程 度 及 高 所 得 的 婦 女 。
- 初 潮 年 齡 提 早 於 12 歲 及 第 一 次 分 娩 的 年 齡 在 3 0 歲 以 後 者 。
- 增 有 良 性 乳 房 種 瘤 病 史 者 。
- 有 一 等 親 ( 母 親 、 姐 妹 、 女 兒 ) 乳 癌 家 族 史 者 。
- 停 經 後 婦 女 有 體 重 增 加 者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