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處明在外傭聚集處廣播

勞工處明日在外籍家庭傭工經常聚集的地方安排流動廣播,呼籲外傭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群組聚集的規例。

宣傳車輛將停泊於港九新界外傭經常聚集地方,以中英文及外傭使用的主要語言廣播,包括菲律賓文、印尼文和泰文。其間,勞工處會向外傭派發單張,呼籲他們遵守有關規例。

   

由3月29日至4月11日,政府禁止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,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2,000元,而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,000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
  

勞工處表示,僱主在未得外傭同意下強迫他們在休息日工作或不給予外傭休息日,均屬違反《僱傭條例》,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。

外傭及其僱主就僱傭事宜如有疑問,可通過外傭事宜專屬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專題網站的網上表格,向勞工處尋求協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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