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福建計劃推長者生活津貼

社會福利署宣布,明年1月1日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,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明日起接受申請。

社署發言人表示,為該兩個計劃推出長者生活津貼,可讓65歲或以上、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無須每年回港,也可領取現時每月2,675元普通額或每月3,585元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。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。

現行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,適用於65至69歲申請人並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會由明年1月1日起以長者生活津貼取代。屆時,兩個計劃繼續設有無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,適用於70歲或以上申請人。

兩個計劃推出長者生活津貼首年,社署會作出單次特別安排,讓已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,但未能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規定的長者,無須先回港居住一年,也能受惠於長者生活津貼。這些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在廣東或福建連續居住最少一年,並提交有關省份的住址證明文件。

有關單次特別安排也適用於兩個計劃下的高齡津貼,70歲或以上已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香港長者如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,可考慮通過是次安排申領高齡津貼。

 

申請表可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網頁下載,或於本港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、廣東及福建指定地點索取。

社署已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代理機構,協助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的長者完成申請、會面和個案覆檢工作,以及處理查詢等。

查詢可致電3105 3266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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