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八大部委實施的食品藥品放心工程,推出了“食品安全12守則”,這是廣大消費者日常飲食安全的指導原則。
- 儘量選擇到正規的商店、超市和管理規範的農貿市場去購買食品。
- 儘量選擇有品牌、有信譽、取得相關認證的食品企業的產品。
- 不買腐敗黴爛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,慎重購買接近保質期的食品。
- 不買比正常價格過於便宜的食品,以防上當受害。
- 不買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:如河豚魚、毒蘑菇等。
- 不買來歷不明的死物。
- 不買畸形的和與正常食品有明顯色彩差異的魚、蛋、瓜、果、禽、畜等。
- 不買來源可疑的反季節的瓜果蔬菜等。
- 不宜多吃國家衛生部提醒的以下10種食物:松花蛋、臭豆腐、味精、速食麵、葵花籽、菠菜、豬肝、烤牛羊肉、醃菜、油條。
- 購買時查看食品的包裝、標籤和認證標誌,看有無註冊和條碼,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。對懷疑有問題的食品,寧可不買不吃。購買後索要發票。
- 買回的食品應按要求進行嚴格的清洗、製作和保存。
- 廚房以及廚房內的設施、用具要按要求進行清潔管理。
韓欣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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