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分為四季,這是我們的祖先在長期的生產、生活中,根據創造積累的氣象經驗而劃分的。由於地球的地軸是傾斜的,因而造成在一年中各地晝夜長短不一,各個階段的溫度、天氣有很大差異,這就形成了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。
一年四季的劃分,通常有以下四種辦法:
一、按季節天文因素劃分 | 春季自立春到立夏,共91天;夏季自立夏到立秋,共94天,秋季自立秋到立冬,共92天;冬季自立冬到立春,共88天。 |
二、按月份為基礎劃分 | 春季為3月、4月和5月,共92天 ;夏季為6月、7月和8月,共92天;秋季為9月、10月和11月,共91天;冬季為12月、翌年1月和2月,共90天。 |
三、按候溫為標準劃分 | 這是我國通常採用的方法。5天為一候,候溫就是每候的平均氣溫。當候溫大於或等於22℃時,就是夏季的開始;當候溫小於或等於10℃時,就是冬季的開始;介於兩者之間的為春秋二季,這叫氣候季。 |
四、按物候現象劃分 | 這種方法叫做物候季。象春季以草泛綠、樹抽青,燕始來等物候現象,作為春天來臨的標誌。物候不但放映當時的氣候變化,而且還對人們掌握農時,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。 |
綜上所述,如果按照氣候和物候季劃分,我國從南到北,四季的起止日期和總天數就不大相同了。在南方廣東一帶,沒有冬季,而首都北京冬季一般也要延遲到3~4月份。至於東北地區,則要等到5月份才能享受到明媚的春光。
馮小鹿